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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产核资需提供资料清单 
1、营业执照 
2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 
3、产权登记证 
4、最后一期验资报告 
5、近三年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 
6、企业成立章程及协议、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 
7、国家对企业税收及财政方面的政策(如免税批文、财税机关的检查报告、计税工资的核算等) 
8、对外抵押担保合同、房产证或土地红线图、运输工具的行驶证 
9、购货合同、主要设备财产的购买合同等 
10、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合同、协议等 
11、对外长期投资的合同、协议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 
12、长短期借款合同 
13、诉讼中或已裁决未执行的有关法律文件 
14、清产核资时点的会计报表、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(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) 
15、清产核资时点的银行对对账单、未达账项调节表 
16、清产核资时点的存货、固定资产盘点表 
17、往来款项按明细帐单位列示期初数、期末数,并注明具体账龄,与各客户往来对账函 
18、已输入完毕的清产核资报表,拟申报损失的证明材料(进场之日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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